群星 – 左手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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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指月 - 群星

《说戏》汪曾祺
《哈佛非虚构写作课:怎样讲好一个故事》马克·克雷默、温迪·考尔 编著
《我为什么写作》乔治·奥威尔

读书笔记   文/苏七


会写这一篇笔记,主要源于唐门海右文评里那句话:“写一篇文就像撒一个谎,并非细节越丰富谎话才最圆满,有时留白和隐喻更有说服力。”

乔治·奥威尔说:“我所以写一本书,是因为我有一个谎言要揭露,我有一个事实要引起大家的注意……”

吼吼,圆一个谎言和揭露一个谎言,唐唐与奥威尔跨越大半个世纪的脑电波交流,很带感。

最近读的几本书,貌似都跟写什么有点关系。《Why I Write》好像是三年前二哥送的,当时只是粗略翻了翻,并没认真看。一向不是太喜欢看自传性质的书,也不知道是犯了什么轴。那会看的时候心里还想着,要不是乔治·奥威尔,谁管你为啥写作,爱写不写。

越想认真写点什么,越发现写作这两个字的陌生和遥远,因此甚是怀疑少年时的一无所惧,提起笔什么都敢写,哪管什么架构逻辑场景人设,写就是了。

“我有孤僻孩子的那种编织故事和同想象中的人物对话的习惯,我想从一开始起我的文学报复就同无人理睬的和不受重视的感觉交谈在一起,我知道我有话语的才能和面对不愉快事实的意思,我觉得这被我创造了一种隐蔽的个人天地,我在日常生活中遭到的失败可以在这里得到补偿……”

乔治·奥威尔给写作动机定了四个来源——

1. 纯粹的自我中心。希望显得聪明,为大家谈论死后留名,向那些在你童年的时候冷落你的大人出口气等等等等……
2. 审美方面的热情。欣赏外部世界的美,或者在另一方面欣赏词语和它们正确组合的美。
3. 历史方面的冲动。希望看到事物的如实面貌,找出真正的事实,把它们存起来供后代使用。
4. 政治方面的目的。没有一本书是能够真正做到脱离政治倾向的,有人认为艺术应该脱离政治,这种意见本身就是一种政治态度。

我想我可能是1和2动机全面碾压3和4那种吧,所以写历史写态度才如同便秘。

《哈佛非虚构写作课》主要说的是新闻写作,里面很多建议我觉得对虚构的故事创作也同样适用。书我还没看完,就看过的部分做个摘录笔记备查。

“你得有好奇,才可能有开始。”

“你得用尊重的态度来处理每一个人物。这样一来,最后你所得到的,就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

“抓住一个想法,一个中心的点子,然后去努力落实它、发展它,把它变成一个故事,变成一个讲出了今天我们的生活方式中某些东西的故事,就是叙事性新闻写作的根本所在。”

“通过调研、信任以及建立关系来了解真实的生活,从不知到知。到了最后,你会是如此地了解他们,就好像他们是你自己私人生活的一部分。”

“不管你是去分析教育税还是韩国政治。而在每件事的心脏处,都是一个独属人类的元素,一个能通向世界上最美的三个字的元素。那就是:“然后呢?”如果你回答了这个问题,那你就是一个讲故事的人。”

“要带着意义去写故事、整理故事,讲出属于你自己的故事。只有这样,每一个传说才能超越它本身的边界,承载某种更大、更重要的消息,每个故事才能成为我们的集体旅程中的路标。”

“写故事、整理故事、讲你自己的故事,需要带上你全部的自己。对于一个故事来说,你要这样去讲它,犹如世间万物非于此则无存其重。”

《哈佛非虚构写作课》里收录了盖伊·塔利斯(《纽约客》《《时尚先生》专栏作家,《一位作家的一生》作者)的一篇文章,里面提到:“我的父亲是个裁缝。他虽然是从意大利南部的一个小村庄来到美国的,却对针线活有十分精细的感受。而且,他也把那些带有他独特风格的感受和理解,带进了他的活计里面。关于如何修整出一个完美的扣眼,如何完美地量身材,如何把正装做得贴体合身来提升一个男人的存在感,他都有非常棒的感受和理解。他是行针走线的艺术家,却并不在意钱挣得多还是少。”

《说戏》里面也摘录了李渔关于编戏的一段话:“编戏有如缝衣,其初则以完全者剪碎,其后又以剪碎者凑成。剪碎易,凑成难。凑成之工,全在针线紧密,一节偶疏,全篇之破绽出矣。每编一折,必须前顾数折,后顾数折。顾前者,欲其照映,顾后者,便于埋伏。照映埋伏,不止照映一人,埋伏一事,凡是此剧中有名之人,关涉之事,与前此后此所说之话,节节俱要想到。宁使想到而不用,勿使有用而忽之。”

又是一场大师们的隔空对话。

《说戏》我得断断续续看了小半年,才算看完,这种小品文,很适合随时拿起看又随时放下,碎片地读,碎片地感受。《狱门岛》就不行,拿起来放不下,不一口气读完比犯了*瘾还难受,所以如果没有大段不受打扰的时间还是先放着吧。

“近来安腔,大都往高里走,自有“样板戏”以来,此风尤甚。高,且怪。好像下定决心,非要把演员的嗓子唱坏了不可。其实,动人不在高声。”

这篇笔记加了个BGM叫《左手指月》,单曲循环好几天了,据说在那种歌手综艺里是个难度挺高的“挑战”型歌曲。身边有几个朋友在看声入人心(还有另外的综艺我不太清楚名字),跟着看过一些视频,好像飚海豚音成了个标准哈,难道唱歌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技巧可炫了吗?我不懂音乐,就觉得好像不应该。

“写一个时代的戏曲,能够多读一点当时的作品,在这些作品里“熏”一“熏”,从中吸取一点语言,哪怕是点缀点缀,也可以使一出戏多少有点时代的色彩,有点历史感。有人写汉代题材,案头堆满乐府诗集,早晚阅读,我以为这精神是可取的。”

“要能做到摘用、脱化,需要平时积累,“腹笥”稍宽。否则就会“书到用时方恨少”。老舍先生枕边常置数卷诗,临睡读几首。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最近天天都在民国文章,至少精神算是可取的吧。写文是不敢望大师之项背了,小习惯上还是可以copy一下的,哪怕就装个样子呢,也能安慰自己一下,嘿嘿。

“能于浅处见才,方是文章高手。”

想起《射雕英雄传》里,黄蓉想让洪七公继续教她靖哥哥功夫,说自己最拿手的菜是“炒白菜哪,蒸豆腐哪,炖鸡蛋哪,白切肉”,洪七公馋得不行,书里说“洪七公品味之精,世间稀有,深知真正的烹调高手,愈是在最平常的菜肴之中,愈能显出奇妙功夫,这道理与武学一般,能在平淡之中现神奇,才说得上是大宗匠的手段。”我的拿手菜是炒米饭和煮方便面,是不是也可以蹭个“大宗匠”的边儿?哈哈哈哈——

“你要抽烟这不是个火吗?你要想我这不是个我吗?”

诶呀好撩,这是哪出戏啊好想去听听。我觉得这个很像网上那个土味情话的段子。
——“你带火机莫得?”
——“莫得火机,我拿啥子来点燃你滴心嘞?”

参加个豆瓣征文,写了一篇科幻的,差点把自己写到去跳楼。当时以为“幻想”这一类别不会特别多文的,结果一开始连载,“幻想”组竟然只低于“文艺”组,高过“女性”“悬疑”和“历史”。看到《Why I Write》里面说英国战前是“《快活寡妇》、萨基的小说,《彼得·潘》和《彩虹尽头处》的时代,什么巧克力、雪茄、真开心、真痛快、放弃了挂在人们嘴边的时代……”忽然觉得好像也是对的,幻想嘛,可以满足一切,不是吗?

最后借两位大师的话做结尾吧——

“写一本书是一桩消耗精力的苦差事,就像生一场痛苦的大病一样,你如果不是由于那个无法抗拒或者无法明白的恶魔的驱使,你是绝不会从事这样的事的。”——乔治·奥威尔

“我不能设计命运,只能由命运摆布。”——汪曾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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